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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商场的合同还没到期,可是生意不好,不想做了,可以提前解约吗

李杰 发布于:2024-12-28 编辑于:2025-05-01 21:48:48 28666

跟商场的合同还没到期,可是生意不好,不想做了,可以提前解约吗

这因为你已经签订了合同,所以事很不好办了,你不妨交点违约金了事算了,不然赔的更多

跟商场的合同还没到期,可是生意不好,不想做了,可以提前解约吗

我是医院事业单位编制,签了10年合同,现工作3年,想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申请辞职的权利,职工应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如单位拒绝或始终不予答复的,职工继续保证正常工作30日后,双方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聘用合同没有违约金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高于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公派进修学习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且培训费按职工进修学习结束后每工作满一年递减20%计算。

如单位已不交纳违约金不给您办理相关解除聘用合同的手续,可以循信访途径通过其上级主管部门解决或直接提起人事仲裁。

买车要签合同吗

买车是否签订书面的合同由双方自行决定。

买卖车辆的行为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可以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是在通常的交易习惯中建议写一份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规避风险,并在买卖完成后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合同的管辖地、地点;保养。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免费保养以时间计、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发动机号码,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如果出现不一致;车辆主要配置。售后服务注明售后服务条款。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还是以里程计。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

如买进口车。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交车时间违约后,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要约定解决的方式、汽车标识号码、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双方责任是否对等,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如交车方式;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时间,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

企业每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法吗

只要劳动者未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每年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怎么处理

可以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这条可以看出,《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同时应当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能否预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果完全肯定,势必导致部分用人单位通过随意调整工作地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完全否定,对一些工作性质特殊,确实需要经常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来说,对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造成影响。因此,对本案争议焦点无论是完全肯定,还是完全否定,都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在肯定该种约定的同时,对该约定又给予必要的限制。

二、对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如何限制。首先,用人单位的工作性质是需要其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才能进行该约定,对不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及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中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劳动者不能进行该约定;其次,对该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特别的说明;再次,即使符合前述两项规定,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必须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不能是其它目的。